2018年1月10日,市教育局、市外侨办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成都市“一带一路”留学生政府奖学金暨成都市东盟艺术奖学金管理办法》,将有利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和成都市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国家中心城市总体部署,推动成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交流与合作,大力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及东盟国家学生来蓉学习研修。 一是关于实施时间。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5年。 二是关于适用范围。“一带一路”奖学金用于在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奖励招收的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外国留学生。东盟艺术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来自东盟国家的留学生在市属高校艺术类专业接受本科及以上层次的学历教育,同时,将来自成都市国际友城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欧美国家的优秀留学生纳入资助范围,资助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资助总人数的25%。 三是关于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正在申请或已在有关高校学习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和进修时间在六个月及以上的进修生。学历奖学金从确定获奖学年起,除因中途取消获奖资格,每学年经考核合格,均可获得奖学金,直至结束在校学习;非学历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实行一次性奖励,从获奖年度计算,3年内不得重复申请。 四是关于资助标准。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奖学金生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综合医疗保险费。其中,“一带一路”奖学金为:博士生3万元/人/学年,期限不超过3学年;硕士生2.5万元/人/学年,期限不超过3学年;本科生2万元/人/学年,期限不超过4学年;专科生1.5万元/人/学年,期限不超过3学年;非学历生0.1万元/人/月,累计最高不超过1万元/人。东盟艺术奖学金为:博士生4.2万元/人/学年,期限不超过3学年;硕士生3.6万元/人/学年,期限不超过3学年;本科生3万元/人/学年,期限不超过4学年。 目前,成都市已成为中西部设立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最多的城市,包括:成都市“一带一路”留学生政府奖学金、成都市东盟艺术奖学金、成都市国际友好城市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和成都市-四川大学美国留学中心留学生专项奖学金。本文由高中教育网通过全网收集整理发布,若有雷同纯属巧合,高中教育网特此声明!